我叫凌执,我是一名警察,南江市刑侦支队长。
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。
他说,执,是执着的执,因为他是靠着一股执着劲儿把我妈追到手的。
一个穷警察救了富家千金,富家千金以身相许的故事。
故事老掉牙,我爸却乐此不疲地讲了许多年。
每次情节都不重样,有时是飞车追逐,有时是火场救人,我妈从不拆穿他,只是笑眯眯地听着,偶尔伸手捶他两拳。
他会顺势抓住她的手,低头亲一下,再弯腰亲一下怀里的我。
你们一定觉得他不正经吧?
错了。
我爸是个很正直的警察。
小时候,常有人拎着贵重东西登门。
那些西装革履的大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,我爸就黑着脸坐在沙发上,一言不发。我觉得他心太狠了,人家哭成那样,帮帮忙怎么了?
那天我躲在门缝里偷看,被他抓个正着。
他没骂我。
等那些人走了,他把我叫到跟前,摸着我的头说:“阿执,我穿着这身警服,代表的是国家,是法律。这些人家里确实犯了法,如果我收了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那法律的尊严在哪里?那程序的正义何在?”
那是我第一次听懂“程序正义”这个词。